13死3失联!西成铁路“8·22”重大垮塌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2026-04-09 16:20:00 浏览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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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死3失联!西成铁路“8·22”重大垮塌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违规采购劣质螺栓、关键构件质量不达标、验收流于形式……一起看似“局部”的构件失效,最终引发桥梁垮塌,造成13人死亡、3人失联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4月8日,青海省应急管理厅公布《西成铁路尖扎黄河特大桥施工项目“8·22”重大垮塌事故调查报告》。国务院安委会对该起事故挂牌督办,目前已有11名涉嫌犯罪人员被移送司法机关,42名相关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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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回顾:13死3失联
时间:2025年8月22日3时01分许
地点:新建西宁至成都铁路(西成铁路)尖扎黄河特大桥施工项目
承建:中铁大桥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伤亡:13人死亡、3人失联
损失:直接经济损失约48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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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原因:一根劣质螺栓的“蝴蝶效应”
调查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指向临时扣塔的斜拉扣挂系统失效,而问题根源则在于一系列违规操作和质量失控。
1. 劣质螺栓:拼接处使用的螺栓承载能力比国家标准总体下降约41%。
2. 违规扩孔:分配梁未按设计开孔,现场随意扩孔,改变了螺栓群的受力机理。
3. 荷载超限:在张拉作业后,分配梁承受了施工全过程的最大荷载,导致劣质螺栓被剪切破坏。
4. 系统失效:分配梁断裂引发斜拉扣挂系统整体失效,主跨钢桁拱结构和桥面结构迅速垮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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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露问题:多重失守酿成惨剧
调查报告指出,这起事故是多重问题叠加的结果:
参建单位
质量管理混乱:对螺栓等关键物资采购、检验把关严重不到位。
违法分包:将分配梁制作违法分包且“包而不管”。
验收流于形式:扣塔设计、施工及验收把关不严。
责任缺失:“管业务不管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走过场。
行业监管
相关部门存在行业管理和监管执法不到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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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追究:11人移送司法,42人受党纪政务处分
依据调查结果,相关部门对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刑事责任:对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的11名人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发现,河北邯郸市永年区沙河市三旺机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涉嫌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其实际控制人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党纪政务处分:对兰新铁路甘青有限公司、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42名负有责任的公职人员进行党纪政务处理。相关线索已移交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运输部、国务院国资委、国铁集团纪检监察组。
单位处理:对兰新铁路甘青有限公司、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事故责任单位,建议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责令相关单位向上级公司作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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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教训与六项建议
为杜绝类似事故,调查报告总结了六大教训,并提出六项整改防范措施建议:
六大教训
1. 必须进一步筑牢安全生产红线意识。
2. 必须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3. 必须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源头监管。
4. 必须进一步严格工程建设基本程序。
5. 必须进一步规范分包作业现场管理。
6. 必须进一步补齐临时设施制度短板。
六项建议
1. 树牢安全红线意识,统筹好发展和安全。
2. 加快补齐制度短板,强化临时设施安全管理。
3. 严把物资采购质量关口,防范“问题材料”进工地。
4. 加强分包作业管理,增强安全管理穿透力。
5. 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提高排查质效。
6. 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和事故查处,形成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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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自应急管理部、青海省应急管理厅、新华社、央视新闻、中国新闻网等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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